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還原福音猶太本質 4. 新約律法與實踐 d.使徒行傳 10:9-17 與 28 節

彼得,有一個幻象 [#1],在這三次的幻象中,他看到 不清潔 的動物在布中從天而降 [#2],並且聽到聲音對著他說「殺了、吃了」。不像那些解經家立即假設這段經文是教導猶太人不再需要吃 kosher 食物,彼得花了一些時間「解謎、苦思幻象的涵義」。[#3] 唯有他抵達哥尼流的家得以將各片拼圖放在一起,為了讓他能表明,「神已經給我看了,不要叫任何  不清潔。」這個幻象是有關人民,而非食物。這並非教導總是吃 kosher 的彼得,去改變他吃東西的習慣,而是接受外族人和猶太人一樣是救贖的候選者。
為此必須要回想起,從天而降的布包含了所有種類的動物,有野獸、爬蟲類還有鳥類;然而我知道沒有聖經解經家堅持老鷹、禿鷲、貓頭鷹、蝙蝠、鼬鼠、老鼠、蜥蜴、鱷魚、變色龍、蛇、蜘蛛與蟲子必須被認為是可食用的。神在利未記十一章指定猶太人要將甚麼視為「食物」。即使在幻象中有次要信息是有關吃東西,這也不會整個推翻飲食律法,卻表明我們在加拉太書二章十一到十四節所發現的、與以上同樣的法則, kashrut 的持守以維護猶太與外族信徒之間的團契為準。[48] [#4]

原書註解:
  • [48] 更多有關這個主題,請見我在《猶太新約註釋 Jewish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加拉太書二章十一到十四節的註記。
譯按:
  • [#1] Vision 通常在中文聖經翻譯為「異象」,但「異象」在今天基督教慣例的用法可能已經不同以往。
  • [#2] 一般來說,天 (heaven) 指神的居所,也就是從神那裡。布是亞麻布。
  • [#3] 英文原文是 “puzzling over the meaning of the vision."
  • [#4] 原文是 “that preserving fellowship between Jewish and Gentile believers supersedes observance of kashrut ”。supersede 有優先的意思,在法律上的意義是,兩者若有衝突,以前者為準,本文是以「維護猶太與外族信徒之間的團契」為優先。

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還原福音猶太本質 4. 新約律法與實踐 c.馬可福音 7:1-20

在 kashrut 這個主題上我們會著眼於兩段其他普遍被引用來證實 kashrut 被廢除的經文,並且證明這不是它們的目的。馬可福音七章一到二十節的看法不是關於 kashrut ,而是關於飯前洗禮 ( n’tilat-yadayim ),今天在傳統猶太教中可觀察到的慣例。[46] 因此當耶書亞「宣告一切食物的清潔」[47],他不是在宣告非 kosher 食物是 kosher ,而是在說,當沒有在禮儀上清潔過的手碰觸到 kosher 食物時,並不會使得 kosher 食物在禮儀上不清潔。儘管在我們的年代很難讓不是正統派猶太人的任何人明智地去思考有關不潔的禮儀,然而其重要的程度在耶書亞的時代能被粗略地估計,這個事實就是塔木德 (Talmud) 六大部分的其中之一〈 Tohorot ,「潔淨篇」〉幾乎徹底地全心投入於這個主題。

然而,要留意對我們重要的 halakhah 與吃是一點關係也沒有。在這段經文中耶書亞並未將「長者的傳統」看得一文不值 [#1],像許多基督徒所行的那樣。更確切地說,他一貫主張的是,人的傳統不應當被利用來「讓神的話語無效而作廢」。這裡有一個由彌賽亞親自做出的關鍵 halakhic 裁決,能在今天建立新約 halakhah 時指引我們。這是說,我們必須優先處理重要事項 [#2]:只有神的話語命令要絕對順服。我們的 halakhot 可能有益,能誘導、教化,是具有價值的嚮導,但它們仍然只是「人的傳統」,因而難免出錯,並且不是最重要的。彌賽亞的 halakhah 與在正統派猶太教中普遍流行的觀點形成對比,正統派猶太教,從耶書亞所批判的法利賽派位置直接繼承下來,違背拉比裁決能視為比違背聖經訓誡更為嚴重。

原書註解:

[46] 請見馬可福音 7:2-5。
[47] 馬可福音 7:19
譯按:

[#0] 節錄馬可福音 7:2-5 與 7:19 的兩個中文譯本:
「他們曾看見他的門徒中有人用不潔淨的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吃飯。法利賽人和所有的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傳統,若不按規矩洗手就不吃飯;從市場來,若不洗淨也不吃飯;他們還拘守好些別的規矩,如洗杯、罐、銅器、床鋪等。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說:「你的門徒為甚麼不照古人的傳統,竟然用不潔淨的手吃飯呢?」(和合本修訂版)
『⋯因為不是進入他的心,而是進入他的肚子,又排入廁所。」(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和合本修訂版)
他們看見耶穌的一些門徒用不潔淨的手 — 就是沒有洗過的手 — 吃飯。原來法利賽人和所有的猶太人都固守古人的傳統,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東西;從集市回來,若不清洗,也不吃東西。他們還有許多傳承下來要固守的規條,比如洗杯子、罐子、銅器,甚至牀等等。法利賽人和律法教師問耶穌:「你的門徒為甚麼不遵守古人的傳統,用不潔淨的手吃飯呢?」(新漢語譯本)
『⋯因為這些東西不是進入人心,而是吞進肚裏,又排泄到廁所去。」(耶穌這樣說,就潔淨了一切的食物。)』(新漢語譯本)
[#1] "Yeshua does not give zero weight to the “tradition of the elders,” as do many Christians." 中文聖經一般譯為「古人的遺傳、傳統」,事實上是指猶太文化中幾個重要門派的代表性學者(拉比)流傳至今(正統派猶太教所繼承)的教導。
[#2] 作者的原文是 "we must keep our priorities straight"


引用網址:http://gospel.logdown.com/posts/2013/12/02/mark-7-1-20

還原福音猶太本質 4. 新約律法與實踐 b.加拉太書 2:11-14

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十一到十四節有一個重要的宣判。這也是作為當兩個有效的 [#1] 原則有衝突時如何繼續實行 [#2] 的一個決議,不過在這個情況中,舊約命令與新約 (New Covenant) 之間的衝突是必然的。他的結論並不是,像某些假設說,猶太飲食律法不再適用,然而猶太信徒 kashrut 的持守絕不允許妨礙他們與外族信徒的團契。在彌賽亞裡的共融 (Communion) [#3] 比起食用 kosher 更為重要。但是當猶太信徒食用 kosher 的行為不破壞這樣的團契時,那麼在加拉太書二章十一到十四節,就沒有甚麼能被解讀為蘊含猶太飲食律法不應當被持守的段落了。

譯按:
  • [#0] 節錄兩譯本的加拉太書 2:11-14:
    •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為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反對他。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前,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出,跟外邦人疏遠了。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但我一看見他們做得不對,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卻按照外邦人的樣子,不按照猶太人的樣子生活,怎麼能勉強外邦人按照猶太人的樣子生活呢?」』(和合本修訂版)
    • 『但磯法到了安提阿的時候,因為他的行為已經定了他的罪,我就當面反對他。其實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之前,他經常和外族人一同吃飯;但當他們來了,他因為害怕那些守割禮的人,就慢慢退避下來,把自己與外族人分開。其餘的猶太人也跟他一同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受到了影響,隨他們裝假。但當我看見他們沒有按照福音的真理正直地行事,就在大家面前對磯法說:「既然你身為猶太人,生活卻像外族人,不像猶太人,你怎能強迫外族人像猶太人那樣生活呢?」』(新漢語譯本)
  • [#1] 有法律效力的、正當的 (valid)。讀者應該要注意到,有不少法律用詞出現在作者(猶太人)的書中。
  • [#2] 原文是 to proceed。
  • [#3] 一般譯為「交通」、「相交」,或是隨意模糊地譯為「團契」、「聖體」。

還原福音猶太本質 4. 新約律法與實踐 a.約翰福音 7:22-23

新約律法與實踐

事實上,關於甚麼是新約 (New Covenant) 的 halakhah ,在這個疑問上,新約並沒有留下我們徹底於黑暗之中。與其相反地是,新約實際上表明多個 diney-torah (如何應用 妥拉 的具體裁決)或是 halakhot (律法的應用),並且這些通常是以徹底的拉比思考方式 (rabbinic ways of thinking) 所得出。這裡有五個例子:

在約翰福音七章二十二到二十三節的這段經文,耶書亞呈現了一個 din-torah ,在 安息日 治癒的 誡命 優先於工作的克制。[#1] 在兩個衝突的法律規定中做出此決議,他的所作所為與發展了口傳 妥拉 的拉比們所作的相差無幾。事實上,耶書亞提到的這段經文是眾所皆知的決議,可以在塔木德 (Talmud) [#2] 中找到,論 安息日 ( tractate Shabbat ),第 128 頁後半。
拉比們都面臨到在 安息日 作工會干犯法律與男人應當在他兒子生命的第八天為他行割禮命令之間的衝突。這衝突源自的事實是,履行 b’rit-milah 需要藉著公開的場合,割除還有攜帶工具的這類工作在 安息日 是被拉比們所禁止的,有人做了必要的工作並且為男孩行割禮;但是假如割禮必須在第八天之後舉行,說是,為了健康的理由,可能就不會在 安息日 行完割禮而違反工作禁令;有人直等到工作日再行割禮。
耶書亞運用猶太教叫作 cal v’homer 「輕重緩急」[#3] 的辯論方式捍衛著他的裁決,在哲學上以推論法 a fortiori 「從更大的力量」[#4] 而著名。[#5] 精髓就是用來明示或暗示的片語「何況⋯!」[#6] 約翰福音七章二十三節說道,實際上,「你們允許破壞 安息日 為了持守割禮的 誡命 ;何況更重要的是治癒人的全身,所以你們也應當允許為此等事而破壞 安息日 !」[#7]

譯按:
  • [#1] 「安息日」 Shabbat,「誡命」 mitzvah 。
  • [#2] 塔木德是猶太經典,包含三部分,口傳妥拉:米示拿 (Mishnah)、口傳妥拉註釋:革瑪拉 (Gemara)、塔納赫註釋:米大示 (Midrash)。
  • [#3] 英文是 "light and heavy"
  • [#4] 英文是 "from greater strength"
  • [#5] a fortiori 是拉丁語,一種推論法,中文用法可以是「遑論」、「更不用說」、「豈不」、「何況」。
  • [#6] 英文是 "how much more…!"
  • [#7] 英文原文:"You permit breaking Shabbat in order to observe themitzvah of circumcision; how much more important it is to heal a person’s whole body, so you should permit breaking Shabbat for that too!”